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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七)—哪些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发布时间:2022-05-31 作者:佚名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nyyfxz/202205/TQO6H3FFZWCVZLDK6HUEEYJ3M3BDNUB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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