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投诉举报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2〕21号

发布时间:2022-10-28 作者:佚名 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011158671/2022-29417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2-10-14
标题: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2〕21号
文号:襄农(畜牧)罚〔2022〕21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使用兽药记录不完整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农(畜牧)罚〔2022〕21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谷城龟山水产繁育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91420625058149510Q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黄玉莲

  违法事实

  2022年6月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谷城龟山水产繁育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该公司药房发现标称运城春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鲢暴发灵”144瓶、“聚维酮碘溶液(水产用)”200瓶和标称北京华琦·海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菌毒强杀”700袋。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上述兽药的使用记录,其提供的兽药使用记录中,未记载上述三种药品的使用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210/t20221014_296567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