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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农函字〔2022〕28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装备保障,深挖玉米机收减损潜力,保障农机作业转运通畅,力争秋粮颗粒归仓,确保秋粮丰产丰收、秋种适时进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关于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