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4061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9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2〕73号 | ||||
文号: | 襄农(渔)罚〔2022〕73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罚〔2022〕73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张海伟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2年11月5日16时27分左右,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汉江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海伟正在汉江襄城区欧庙镇散洲村江段(禁渔区)使用一支钩刺靶刺(俗称:可视化锚鱼器)捕捞水产品,现场没有渔获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禁用的渔具:一副钩刺靶刺(俗称:可视化锚鱼器); 2.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7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