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投诉举报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佚名 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011158671/2023-15138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3-05-25
标题: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3〕4号
文号:襄农(渔)罚〔2023〕4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农(渔)罚〔2023〕4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惠林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30日,本机关接襄阳市公安局鱼梁洲开发区分局水上派出所《非法捕捞案件移交函》。经调查,当事人王惠林于2023年3月29日21时14分左右在汉江襄阳樊城区凤雏大桥东侧30米处江段禁渔区(汉江襄阳段国家级长鰆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一支禁用渔具“钩刺耙刺”(俗称:锚鱼器)捕捞水产品,现场未发现渔获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禁用的渔具“钩刺耙刺”;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5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305/t20230531_32401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