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16004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12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药)罚〔2023〕5号 | ||||
文号: | 襄农(农药)罚〔2023〕5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经营劣质农药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农药)罚〔2023〕5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李玉华农资店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92420606MA4A9FXA5F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李玉华 |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21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农资市场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标称巴斯夫稻清牌“9%吡唑醚菌酯”瓶装农药杀菌剂,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564,生产批准号:农药生许(沪)0005,净含量:250毫升/瓶,有效成分含量:9%,剂型:微囊悬浮剂,生产日期及批号:2019101001,分装日期:20210311,农药标签标注的质量保证期3年,该农药已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 | |
行政处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劣质农药10瓶;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8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