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
围绕农业农村部下达给我市的“项目制”改革试验任务“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的实施,完成如下任务:
1.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试验方案”的通知》(镇委农发〔2022〕8号)要求,对全市金融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实施“镇委农发〔2022〕8号”中的内容进行调研、梳理、总结、提炼。
2.提炼出具有镇江特点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改革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形成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的“镇江经验”。
3.形成高质量的经验性的材料,能够在农业农村部相关改革内参或者改革简报上刊登。
4.调研获得的数据和调研报告的知识产权均归镇委农发〔2022〕8号中明确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所有。对调研中获得的各项信息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5.项目完成时间限定: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相关要求
1.单位资质:具有承担“三农”课题研究的能力以及具有农业农村部或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类课题主持经验(承担过农业农村部重点改革事项),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有能力完成课题研究的单位和团队。
2.人员资质:具有完备的调研队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三农”调研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其他人员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水平。
3.以往调研基础:近一年内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三农”专题调研项目,调研报告得到政府部门好评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
在上述同等条件下,能在部、省级相关改革简报、刊物(含相关改革内参)上刊登“镇江经验”的单位和团队优先。
三、经费预算
人民币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
四、招标办法
1.2023年7月31日前到镇江市农业农村局登记,查验相关资质资料。
2.收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8:00止,投标者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实施方案、调查问卷、项目运费预算表等材料密封送达镇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逾期将不再接受投标。
3.2023年8月7日下午2:00到镇江市农业农村局(镇江市丁卯桥路203号)5楼会议室述标和接受咨询。
①在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2家及以上)中抽签确认竞标顺序;
②按顺序述标,投标单位陈述;
③专家进行咨询;
④专家打分(专家组成:业务类专家、经济类专家、管理类专家;专家组按照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⑤开标(得分最高者中标)。
4.如果投标单位不足2家,将采取议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5.2023月8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合同。
联系人:杨程;联系电话:15262908858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