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农牧发〔2023〕241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科左后旗农牧局、财政局,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产发〔2023〕4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规范实施好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特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项目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