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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劣机老驾”——超龄老人驾驶老旧无牌拖拉机,危险!

发布时间:2023-10-10 作者:佚名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一、案件调查经过

  2023年9月21日上午,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节前农机安全专项执法巡查中,发现广陵区李典镇拖拉机驾驶人胡某发年满70周岁以上,使用已经失效超过1年以上的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在田间小道拖运农资,同时其提供的拖拉机行驶证所记载的登记信息与现场涉案拖拉机不符,涉案拖拉机不符合登记条件而未能登记上牌,也未悬挂任何号牌。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和涉案机具进行了拍照取证,提取了当事人的身份证影印件,对驾驶证和行驶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次日下午,执法人员又对胡某发进行询问,了解到胡某发明知驾驶证因超龄失效、所驾拖拉机并非出示的行驶证所对应的拖拉机,却心存侥幸违法驾驶,询问笔录与调查证据相互关联、相互印证,违法事实全部查清。

  二、案件处理结果

  执法机关认为,胡某发的行为已构成《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使用伪造、失效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等法规条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规定,考虑到胡某发的违法行为涉及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其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且有主动中止违法行为、未造成损害的情节,执法机关对本案定性为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且使用其他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拖拉机案,依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并参照《江苏省农业机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条和第10条规定,处以下行政处罚:

  1、使用失效的驾驶证罚款人民币320元,使用其他拖拉机的证书和牌照罚款人民币200元,以上合并罚款人民币520元;

  2、没收失效的驾驶证;

  3、号牌遗失,无号牌可供收缴,收缴使用的行驶证。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2.《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驾驶(操作)未按规定核发牌证的农业机械,或者使用伪造、失效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伪造、失效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予以没收;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5.《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6.《江苏省农业机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条首次发现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收缴伪造、变造、挪用的证书和牌照,处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7.《江苏省农业机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0条……首次发现使用失效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超过驾驶证有效期限满1年以上),处300元(不含)以上400元以下罚款,没收伪造、失效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四、典型意义

  农业农村部2022年6月颁布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将无证驾驶拖拉机、无号牌未检验拖拉机投入使用等行为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农机无牌无证、假证套牌等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也是屡见不鲜,“劣机老驾”现象也较为常见并有逐年递增趋势,因此本案的严重性和典型性不言而喻。胡某发案发时已有72周岁,属于“古来稀”的老年人,身体机能和反应能力均远不如青壮年人,早已超过了国家关于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法定年龄;所驾驶的拖拉机也由于年代久远、机况欠佳而不符合登记上牌条件,更没有农机保险的理赔保障。原本应该安享晚年、报废机具的胡某发却受到利益驱使,不顾身体条件和拖拉机车况,明知违法和隐患而执意心存侥幸违法驾驶,行车路线还途经人口密集的集镇和交通繁忙的省道主干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挪用其他拖拉机牌证也是法不相容,受到行政处罚实属咎由自取。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机驾驶人即将年满70周岁,我局希望广大农机驾驶人和用机单位要以此为鉴,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一定要手续齐全、机况良好、遵章守法,决不超龄驾驶,决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具,时刻牢记农机安全生产红线,预防农机事故一刻不得大意!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nyyfxz/202310/d7492b8203c14facabe96a749fbeac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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