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9757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药)罚〔2023〕7号 | ||||
文号: | 襄农(农药)罚〔2023〕7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生产劣质农药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农药)罚〔2023〕7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9142060068269706XE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李娜 | |
违法事实 | 2023年6月15日,本机关接到《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案件交办通知书》[鄂农(农药)〔2023〕2号]称,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处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原药及制剂产品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相关事务,向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递交举报材料,反映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农业农村部批准的生产标准,生产、销售70%含量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原药。经调查,你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销售给广州市祥祺商贸有限公司25kg、折百数量17.5kg、货值金额16450元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料,经扦样检测结果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实测结果为69.7%,与农业农村部批准你公司生产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含量95%不符,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 | |
行政处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捌万贰仟贰佰伍拾元(8225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25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