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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每个季度安排350万元对季度平均成绩排前八名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按照第四季度(10-12月份)的平均分排名,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

  序 号

  镇 街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平均得分

  排名

  下拨金额

  (万元)

  绩效目标

  10-12月份

  阜沙镇

  100.41

  100.44

  102.95

  101.27

  1

  6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沙溪镇

  100.17

  100.2

  99.84

  100.07

  2

  60

  三乡镇

  99.92

  101.79

  98.06

  99.92

  3

  50

  南朗街道

  100.56

  99.83

  99.2

  99.86

  4

  45

  小榄镇

  99.97

  98.88

  99.18

  99.34

  5

  40

  板芙镇

  100.58

  100.54

  96.3

  99.14

  6

  35

  民众街道

  100.4

  101.76

  94.5

  98.89

  7

  30

  南区街道

  98.32

  98.18

  99.15

  98.55

  8

  25

  合计






  350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2353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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