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根据土壤退化成因,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或工程等综合措施进行土壤改良。
2、过沙或过黏的土壤应通过掺黏、掺沙、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质地。掺沙、掺黏宜就地取材。
3、酸化土壤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有机肥等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pH应达到5.5以上至中性。
4、盐碱土壤可采取工程排盐、施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等措施进行改良,改良后的土壤盐分含量应低于0.3%,土壤pH应达到8.5以下至中性。
5、土壤板结治理,可采取秸秆还田、增施腐植酸肥料、生物有机肥、种植绿肥、保护性耕作、深耕深松、施用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改善耕层土壤团粒结构。
6、应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产量情况确定各种肥料施用量,对土壤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土壤酸化和盐碱等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施肥配方。
7、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通过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翻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