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山西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2023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和顺县灾毁农田恢复重建提升防灾能力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情况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马晓川0354-3039101
附件:2023年和顺县灾毁农田恢复重建提升防灾能力工程公示表(2).xls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