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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盘活闲置撂荒耕地资源恢复蔬菜生产专项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出台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部署,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要求,充分利用我市现有菜田和蔬菜生产设施,进一步挖掘生产潜力,切实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地产蔬菜市场供应,促进完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相关考核指标。

  二、主要内容

  对2020年申报盘活利用现有撂荒地(以审计署反馈的撂荒地图斑为准)、因灾绝收地块(以享受保险赔付地块为准)和闲置农业设施(以各区摸底排查并登记上账的闲置设施为准)开展蔬菜种植的各类经营主体,经区级公示无异议、市级抽查抽验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种植面积)市财政补贴600元,主要用于新开展蔬菜种植地块所必须的土地整理、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等前期投入。推进蔬菜生产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稳定生产供应能力。

  政策文件: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盘活闲置撂荒耕地资源恢复蔬菜生产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_13546/zcjd/202009/t20200921_3738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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