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案例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十农(兽药)罚﹝2020﹞6号

发布时间:2021-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十农(兽药)罚﹝2020﹞6号

  案件名称

  关于茅箭区小兰饲料店(王小兰)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茅箭区小兰饲料店(王小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420302MA4ACYQ74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小兰

  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6月4日,十堰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对城区兽药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自行购进兽药在饲料店内销售。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1日分两次直接从襄阳富隆动物药业公司、襄阳顺隆药业购进13个品种的兽药在店内销售,获违法所得308元,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为1773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工行十堰市北京路支行(十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十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备注


  


原文链接:http://nyj.shiyan.gov.cn/ztzl/ajxx/202009/t20200930_2141503.shtml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