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紧紧围绕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政策、责任、数据、清单、推进“五线”并联,纵深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抓好政策线,明确目标是什么
2022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昆明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昆办发〔2022〕33号),提出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开展农村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乡村治理提升行动,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的“1+5”重点任务。2022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一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确保乡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抓紧责任线,明确工作谁来干
压实外部责任,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专项任务责任制的要求,加快制定12个专项推进方案,采取两种方式制定出台方案,一种是根据上级已出台的方案,本级对应制定方案,另一种是采取替代方式,上级用什么方案替代,本级相应用对等方案“跟替”。已制定《昆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昆明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2个专项方案,其余10个方案正在推进。压实内部责任,参照省级做法,昆明市乡村振兴局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资金统筹组、组织农民参与组、社会力量引导组、脱贫成果巩固组、督查考核组,各组认真职责履行,并非所有乡村乡村建设工作都是专班完成。市级确定建立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进展情况。
抓牢数据线,明确短板有哪些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采集信息,围绕行政村采集录入村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5个方面的42项指标,农户采集录入户主信息以及该户在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的现实状况2个方面的15项,聚焦行政区划调整、入户采集、系统录入三个关键环节,坚持采集标准,严格采集程序,严把时间节点,严把数据质量,手把手教,面对面督,项对项录,实打实干,点对点改,扣准乡村建设信息采录“第一粒扣子”。截至2023年2月28日,全面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首次采集工作,已完成1180个行政村、74.96万户农户信息采集录入“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基本摸清所有涉农行政村和所有农村户籍人口的现状“是什么”、短板“有哪些”,为乡村建设下步“建什么”和“怎么建”提供依据。
抓细清单线,明确具体怎么干
逐项细化分解、逐级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编制完成,认真梳理本县(市)区2023—2025年、2023年乡村建设工任务清单,编制完成县级和市级部门三年的中期任务清单和2023年年度任务清单。
编制完成重点任务清单,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列出89项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完成单位和完成时限。
编制完成乡村建设项目清单,按照乡村建设项目库清单指引的要求,按程序完成乡村建设年度项目清单入库,已入库项目168个,启动实施126个。
抓实推进线,明确成效怎么样
围绕规划,坚持“把规划还给乡村,把设计还给农民,无规划不建设,无布局不投入”的原则,已开展“1+5”乡村振兴系统规划编制,完成1030个村(涉农社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579个,2022年451个),占全市计划数1049个的98.2%。
围绕“五化”要求,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村容美化,切实加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制村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覆盖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实现五个100%;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56.82公里;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居住性危房5295户、经营性危房328户,整治率100%。
围绕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市基本实现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卫生公厕全覆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4.5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8.73%,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35.03%;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7.99%。
围绕典型示范,持续推进6个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创新实验区建设,全面推动滇池沿岸183个美丽乡村、省级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1个示范镇、20个精品示范村、168个美丽村庄建设。全面启动绿美乡村建设,采取分年度、分梯次、分层级统筹推进全市101个乡镇1190个行政村8976个自然村绿美乡村建设。
围绕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村级幼儿园建设,完善农村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巩固五华区、晋宁区、安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成果,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率达96%以上。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