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6795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3-13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政)罚〔2024〕2号 | ||||
文号: | 襄农(渔政)罚〔2024〕2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政)罚〔2024〕2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孙园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法事实 | 2024年2月5日17时18分左右,本机关渔政协助巡护员在汉江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孙园正在汉江襄阳樊城区牛首江段(禁渔区)使用一支钩刺耙刺(俗称:可视化锚鱼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现场检查发现有渔获物(5条鲤鱼),经本机关执法人员电子称重以及当事人现场确认,渔获物重量为13.20千克。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禁用渔具:一支钩刺耙刺(俗称:可视化锚鱼器); 2.没收渔获物(重量计13.20千克); 3.罚款人民币35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